聯(lián)系電話:
0311-89285493PRODUCT LIST
煙囪對空中航空飛行器來講被視為障礙物,是造成飛行安全的隱患,因此煙囪應設置障礙標志。《民用航空法》和《關于保護機場凈空》的文件等一系列行政法規(guī)都規(guī)定了航空障礙燈應設置的場所和范圍。并且對于端凈空區(qū)障礙物限制面要求應符合下圖。
關于障礙物標志的解釋有以下方面,對于以下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行安全的煙囪應設置障礙物標志,障礙物標志由色彩標志和燈光標志組成。
1.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(qū)域內,修建的煙囪。
2.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(qū)域外,但在民用機場近進管制區(qū)域內,修建高出地表150m的煙囪。
3.在建有高架直升機停機坪的城市中,修建有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煙囪。
本文源自http://www.sszz1.com/xwdt/1161.html,轉載請注明出處。
(責任編輯:航空障礙燈http://www.sszz1.com)
聯(lián)系人:張源澤
手機:15369173235
電話/傳真:0311-89285493
地址:河北省石家莊市南高基大街16號
網址:http://www.sszz1.com
郵箱:zhangaideng@126.com
版權所有:石家莊石航電子設備有限公司 | 航空障礙燈
技術支持:一米和電子商務